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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北海11月24日電 (翟李強 姚嵐謝湘)廣西北海一艘漁船在今年南海伏季休漁期間進行非法捕撈,2名涉案漁民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和六個月。據悉,這是廣西海警辦理的首例因非法捕撈水產品而獲刑的案件。
  據廣西海警一支隊24日披露,今年6月,該支隊民警在執行2014年南海海上伏季休漁期海上巡邏任務中,於東經108度32.205分、北緯21度15.007分附近海域抓獲涉嫌非法捕撈海產品的謝某偉和謝某遠,併在其漁船上查獲涉案物品發電機、連接發電機與漁網之間黃色電線、拖魚網具以及蝦、小魚等漁獲物。
  經執法民警初查,謝某偉和謝某遠二人對明知是禁漁期,卻多次以鐵鏈漁網連接電瓶和逆變器電魚方式非法捕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隨後,廣西海警一支隊成立專案組對此案展開調查,並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今年11月3日,北海市銀海區法院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依法判處謝某偉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判處謝某遠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完)
(原標題:廣西北海兩名漁民南海伏季休漁期非法電魚捕撈領刑)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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