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反腐力度持續加大,一批“大老虎”落網,大快人心。可以預見,習總書記所說“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還將繼續。反腐只是“一陣風”的疑慮已不攻自破。
  我們同時也在反思,官員腐敗源於何處?源於何時?貪腐“大佬”何以“邊腐邊升”。“小惡”之所以成為
  “大惡”,衍生之鏈之所以延伸,全在於 “小惡”之芽沒有被攔截並斬斷。
  “小腐不查,大腐難查”,是中式腐敗的普遍特征。小腐敗常常被忽視或容忍,帶病提拔、邊升邊腐成為一種現象。“零容忍沒有成為制度性約束”,“蒼蠅”早晚練成“大老虎”,待到“大老虎”被抓被查,涉案複雜,貪腐巨大,政治影響惡劣。“大老虎”涉案人員及行賄受賄盤根錯節,政治成本和反腐敗成本劇增,成為反腐敗困境之一。
  “一把手”成為腐敗多發的“重災區”,原因何在?根源在於其位高權重,失於監督。身邊人知情知底,但處於下位,無法監督,更有人還想結成“恩庇關係”,一路攀附升遷,更加不敢監督。有權監督的上位機構,鞭長莫及,不知情,不知底,難以構成日常化的全程監督。腐敗網絡式的“窩案”、“大案”由此坐大生成。等到一朝事發,“拔出蘿蔔帶出泥”,“大老虎”之庇護下的“小老虎”、“小蒼蠅”成串成夥,反腐敗難度加大,反腐敗鏈條延伸,成為反腐敗的困境之二。
  沒有全程監控式的反腐,法治化反腐水平難以提升。十八大後,公共輿論與廣大民眾越來越多地參與有效反腐,然而民主反腐的氛圍還有待形成。國家、輿論與民眾反腐敗的制度合力需要整合。這是反腐敗的困境之三。
  如何走出反腐敗的困境,提升反腐敗的法治化、民主化水平,這是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的制度保證和根本。讓國家的反腐敗機構權力更大,讓輿論跟蹤監督,讓廣大人民負起責來,從制度上保證反腐敗從“小”抓起,反腐敗從“腐芽”根除,形成國家、輿論與民眾共同反腐敗的強大合力。用法治化制度安排,構築反腐敗網絡,是全過程監督權力,“從小反腐”的基礎。
  (作者是中國社科院政治學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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